权证的骗局

作者: 阮一峰

日期:2007年9月7日

我今天才读到今年7月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报道《招行权证创设是否涉嫌诈骗?》,这才意识到在过去三个月中,发生了一起多么恶劣的事件。

一、

为了照顾不熟悉证券市场的朋友,我先来解释一下,什么是“权证”(warrant)。

权证是一种金融交易工具,它买卖的不是实体商品,而是一种权利,学名叫做期权(option)。以招行权证为例,它代表的权利是,可以在2007年8月31日以5.45元向证券公司出售招商银行的股票。

权证本身的价格很容易计算,如果招商银行的股票是4.45元,那么权证价格就是5.45减去4.45,也就是1元;如果招商银行的股票是6.45元,那么权证的价格为零,因为在市场上直接卖出的价格更高,这种5.45元出售股票的权利也就一钱不值。这就是说只要股票的市场价格大于5.45元,权证就是一张废纸。

说到这里,大家应该可以看出来,权证的主要作用是控制风险,如果我买入招行权证,那么我就不用担心招商银行的股票跌到5.45元以下了,因为权证保证我拥有5.45元卖出的权利。

如果看完上面一段,你还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权证,那也没有关系,只要记住一旦股票价格高于5.45元,招行权证就是一张废纸,这就可以了。

二、

整个2007年8月,招商银行的股价一直是30多元,看上去绝无可能下跌到5.45元。这就是说招行权证应该是一钱不值的。但是事实上,招行权证一直保持着1元多的价格,甚至最高到过4.949元。

我们不禁要问了,为什么一张废纸还会有这样的价格?

答案也很简单,因为可以炒作。权证交易不征收印花税,没有涨跌幅限制,在一天之内可以任意多次的买进卖出,这些特点使得权证成了一个天然的投机品种。

所有购买权证的人,都心知肚明自己买了一张废纸。但是他们满怀希望,等待着更大的傻瓜在更高的价格,再买走这张废纸。大家不妨在搜索引擎查询“权证 致富”,看看返回多少结果,“权证比股票更赚钱”、“7万变为2000万”、“820元一天翻成56万”这样的标题随处可见。正是在这种赌博心理的支持下,才会有无数人买卖废纸一样的权证。

从2007年6月1日直到8月24日期满摘牌为止的60个交易日中,招行权证的最高价格是4.949元,最低价格是0.001元,成交额累计高达12000亿元,比上海去年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还要高。

12000亿人民币在疯狂地买卖一张废纸,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情啊!但是,这件事还没有完,后面还有更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
三、

整个事件中,最最神奇的事情就是,证券公司居然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创设权证!

2007年6月19日招行权证的收盘价是3.116元,第二天就有15家证券公司宣布合计创设约12.27亿份招行权证在当天上市。这意味着,理论上只要这些证券公司将这些新创设的权证抛出,就可以在一天之内收入近40亿元,而由于招行权证内在价值为零,所以成本也为零。

这就是中国证券市场。一张废纸的价格3元多,而且证券公司还可以像印钞机那样,随时增加废纸的供给,在市场上抛出获利。

事实上,招商银行的流通股只有47亿股,而权证最高时有60多亿份。这说明权证的创设已经到了毫无节制的地步了。

在这种疯狂的交易中,获利最大的就是证券公司。据估计,证券公司创设权证的收入有100多亿,权证交易佣金的收入又有100多亿,坐庄炒作的收入更是难以估计。根据中信证券2007中期财务报告,42亿利润中有26亿来自招行权证。

由于权证交易是零和游戏,有人盈利,必然有人亏损。所以,这些证券公司的飞来横财只可能来自那些中小投资者。

四、

证券公司可以如此轻松地将股市当作提款机,没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配合是做不到的。

上交所居然会同意证券公司可以随时创设权证,而且创设的权证总数大大高于实际的流通股票数,在这种情况下,还有谁会相信它是一个自称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市场中介机构呢?

让我引用一篇报道中提供的资料:
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》(2005年7月18)中并无有关创设的明确定义,也无行权价的明确定义,更无行权价或否调整的定义,为何创设,什么条件下创设,行权价如何浮动等等,均未作出明确规定。

……所有种类的权证的创设居然通用《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2005年11月22日)来办理。据称,上交所另还有《股改权证手工创设及注销办理流程指引》及《关于认沽权证行权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两份文件,但从未向公众公开,传言只专门面向券商内部传阅。上交所网站和百度均无法查阅。

报道的作者由此质疑到:

上交所和券商的天量创设,利用含糊消息、不实评论来配合疯狂炒作,这就是它们的无上魔方。虽然施赌桌抢劫之实,却照披合法外衣。一只权证可以炒出12000亿的交易天量来,令券商强取豪夺数百亿元的人民血汗,却荒唐到仅凭三四个上交所自身制定的办法和通知,而且其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定义,也无需得到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的批准,就可以依此屠戮股民。

事情到这里已经很清楚了,真相就是上交所配合证券公司炒作,为中小投资者设了一个骗局,几百亿的资金有去无回。虽说这些中小投资者本人应该对投机行为负责,但是整个事件中的种种不合理不合法之处,尤其是权证创设行为的随意和无序近乎抢劫,不能不让人感到现实的黑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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